2021年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等补充招聘公告
2021年06月18日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补充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计4个岗位,详见附件《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2021年度补充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或属于京内生源(“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具体条件以教育部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落户有关要求为准。其中,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目前仍在读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但应于2021年10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条件的相关材料,否则招聘单位可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考生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于6月30日(周三)前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报名邮箱:ngyrsczl@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暂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请注明即将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学位名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身份证;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外语水平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学术成果及发表论文(著作)(封面及论文页)等相关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在上述材料基础上,还需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能证明自己留学学习的有关材料;
3.京内生源考生在上述材料基础上,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在京高校集体户口);
4.择业期内的报名考生,需提交个人声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说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且已咨询学校可以完成派遣和落户,档案可以进行转递,并有本人签字。
(二)资格审查。考生提交相关材料后,我院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
(三)考试安排。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学院将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学院外网发布笔试公告,明确笔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形式、下一步面试比例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2.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有考生放弃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时间,原则上截止到面试前1天);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原则上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有放弃考察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
考察采取到岗实习、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体检在学院指定的入职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学院人事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体检过程。
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学院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五、其他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到邮箱的报名考生,学院有权视其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考生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学院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每个阶段均进行资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考察和录用资格。
(三)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专业要求原则上可包括相关专业,具体由学院根据岗位工作特点审核确定。
(四)对进入笔试、面试和考察阶段的考生,学院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通过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五)招聘过程中,考生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六)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10-59197536(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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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补充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xls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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