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年06月17日讯: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84号)等相关规定,江苏省林业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及保护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江苏省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明确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江苏省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应在2021年毕业,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按《江苏省2021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③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2021年6月22日09:00-6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2021年6月22日09:00-7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1年6月22日09:00-7月2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6月22日9:00-7月3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6月22日09:00-7月3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⒉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2021年7月14-16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江苏省林业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考方式
(一)考试方式
岗位1和岗位2(博士研究生)考核方式为面试、科研能力综合测评,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包括研究方向、学位论文质量、发表文章和科研成果、英语和计算机水平、社会实践活动及荣誉、在校参与科学研究等内容。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科研综合能力进行量化打分。
其余各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均为1:3。如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公告。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初定时间:2021年7月17日,地点:南京市(详细情况见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成绩将在10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省林业局网站(http://lyj.jiangsu.gov.cn)公布查询办法,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
1.确定面试人选。岗位1和岗位2(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应聘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江苏省林业局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应聘人员应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林业局网站(http://lyj.jiangsu.gov.cn)公布。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给应聘人员):
(1)本人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202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
(4)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
(5)《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如参加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成绩单、毕业论文等证明研究方向的材料。
3.面试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在南京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岗位1和岗位2(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满分100分),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科研能力综合测评×40%。
其余各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均为55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满分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将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江苏省林业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江苏省林业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单位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省林业局门户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江苏省林业局提请省人社厅办理录用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政策咨询
(一)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林业局人事处联系人:咨询电话:025-86275258
(二)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咨询
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咨询电话:025-52741622;
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联系人:咨询电话:0515-82641655。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林业局机关纪委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6275229、监督举报电子邮箱:slyjxcb@163.com,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025-83230723。
点击下载>>>
江苏省林业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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