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5 09:43:26在线客服:

  2021年06月15日讯: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为浙南闽北唯一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高职院校。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5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66名,硕士研究生86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副高级职称5年(含)以上,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四)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学历。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上半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1年5月31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参考《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自主审查认定是否符合要求。应聘者的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我校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与市人力社保局协商,认定是否符合要求。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报名日期以招聘网站申请提交时间和邮箱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登录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引进”栏---点击“招聘网站”---选择右上角“注册”,注册账号密码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点击“申请职位”---报名提交相关信息,同时将与详细个人简历、身份证、一寸免冠电子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获奖证书等应聘岗位相关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rsc@wzvtc.cn(邮件大小不超过6兆,邮件主题请标明“2021年上半年公开选聘+姓名+应聘岗位”)。

  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国内高校研究生可提供所在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境外留学人员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选聘,每人根据个人意愿仅可填报1个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结束7天内,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进行择优筛选,资格初审结果以招聘网站内审核结果为准。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需满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比例的商市人力社保局确定是否开考。

  (三)面谈

  除辅导员、实训指导师岗位,其他岗位采用远程面谈等方式进行初评初选,按岗位数1:3以内(含1:3)确定报考人员进入考核和综合比选环节人员名单,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现场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和远程面谈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茶山校区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官网通知,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录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核和综合比选

  1.教师和科研岗位

  入围考核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超1:1的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试讲和开放式面谈相结合的综合比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其中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入围考核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的岗位,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试讲)考官由校内校外专家共7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4人。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实训指导师岗位

  实训指导师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与专业相关的技能,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环节,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试讲环节,试讲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试讲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可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登录查询考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1.教师和科研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辅导员、实训指导师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届时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公布。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负。

  3.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察资格,学校可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进行替补。认定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博士研究生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学历。不能向我校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的,不予录用。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拟录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录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经考核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5.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录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相关职务资格评聘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执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4.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5.考生参与应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温食宿费用等由考生自理。

  6.本次选聘工作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选聘过程中有关事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监督电话:校纪委86680328、86680007、86680069。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老师

  邮箱:rsc@wzvtc.cn

  咨询电话:0577-86681506

  点击下载>>>

  2021年上半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硕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docx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经历证明.docx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1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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