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菏泽市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2 09:19:29在线客服:

  2021年06月1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156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现将2021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0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合格学历,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七)应届及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1、《2021年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2。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经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同意,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其他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2021年6月27日

  报名地点: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善博楼3楼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2021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的《2021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2021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4)。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

  5.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交辞职证明材料(或解除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证书资料(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证书;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证书)。

  7.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上述材料中2、3、4、5、6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在现场报名时学校将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技能操作)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考试人员,不退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需缴费。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核现场办理审核和减免手续。具体审核材料包括: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后,现场公布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

  四、考试

  考试形式分为两种,一是笔试和面试,面向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教师岗位人员。二是技能考试和面试,面向报考专业课教师岗位人员。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参加人员

  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教师岗位人员。

  2.考试内容

  拟聘岗位学科知识。

  3.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

  (二)技能操作

  1.参加人员

  报考专业课教师岗位人员。

  2.考试内容

  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能力(含相关理论测试)。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选手(辅导教师)免于技能操作,技能操作成绩按满分计算。

  3.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技能操作)结束后,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

  1.试讲

  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教学组织能力。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现行学段教材内容,试讲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2.时间和地点

  详见面试证。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技能操作)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技能操作)、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有相应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教师岗位的。

  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2.报考专业课教师岗位的。

  按技能操作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的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职位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的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职位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单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县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在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此次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均在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xi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疫情防控工作按照《2021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执行(见附件5)。报考人员填写《2021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4)。

  3.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2021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4672253

  监督电话:0530-4678109(单县教育和体育局)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点击下载>>>

  1-1:2021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xlsx

  1-2:2021年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xlsx

  2:2021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登记表.docx

  3:2021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4:2021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5:2021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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