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扬州市宝应经济开发区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2021年06月11日讯: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具有宝应县本地户籍(含原籍宝应,因入学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其配偶一方具有宝应县户籍的)。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肢体无纹身等不良行为。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至1999年12月期间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认可岗位特性,能够适应工作运转需要。依法行政、严于律己、善于沟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6、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受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者;参加非法组织活动者;因工作表现不良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附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起—6月15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宝应大道77号)大厦东边附属楼2楼(城管中队)。
3、需提交资料(含复印件)及注意事项:
(1)报名登记表:在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jjkfq/),或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按要求如实、完整、清晰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提交。
报名登记表电子档及电子证件照发送至邮箱kfqcgzd2021@163.com邮件名:姓名+岗位,要求内容及电子证件照与纸质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务必一致(见附件1)。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上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军人退伍证、3年及以上原就职单位城管岗位工作证明,以配偶具有宝应县户籍申请报考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
(3)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就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体检前提供)。
(4)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署名)。
(5)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
(6)本次招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四、招考程序
1、笔试
(1)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答题时间为60分钟,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通知将在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并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2)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提前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且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提供其它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前,我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身份、户籍、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按照招聘简章规定和岗位简介表中具体条件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照相关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各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考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退伍军人、有3年以上城管工作经历者报考优先录用,即总成绩加2分。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付。
5、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我单位参照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2)拟聘人员需提交所在辖区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栏截图打印个人信息。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其他: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对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应聘程序者,视同放弃处理。
6、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由我单位按规定在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笔试、面试、体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填的联系方式(2个联系电话)畅通并留意短信通知,因应聘者个人原因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
1、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等,需在拟聘公示截止日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以及提交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2、依据县宝委办发[2018]42号文件相关规定,所有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方式,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二年一签(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830元/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3、服务年限要求:新聘人员需在我单位工作3年以上,工作未满3年的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报考其他单位。
七、本简章由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190431158、18005255550 联系人:刘先生(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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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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