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文昌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号 32人)
2021年06月10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人数和待遇本次招聘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其中:水库管理所(水土保持站)管理岗位12名,工资待遇参照文昌市现行经市政府批准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5日,共7天。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每天8∶00—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务网络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0087XWRGWX7R3vXlikkb8Fl3iTCuGU3pRoK2ViKAsWhFoPLXhw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应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
3.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
(1)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2)身份证(正反面)(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准许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盖章证明(含学历、学习专业等);
(4)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不允许拉伸、翻拍,不过度美化,非生活照);
(5)有效联系方式。
上传各类资料的图片限jpg格式,200kb以内。
4.报名查询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1年6月21日18∶00前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系统于2021年6月22日18∶00准时关闭,2021年6月22日12∶00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初审仍不通过的,无法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视为报名失败。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招聘岗位的经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时间另行通知),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在报名时间结束后,随时关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并保持电话畅通(可正常接收短信),及时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符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要求,报名后请务必密切关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及国家、海南省有关疫情防控公告信息,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②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④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⑤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⑥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时间为3天。
(2)面试
①面试人选: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②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④面试成绩: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⑤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为3天。
(3)计分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与面试成绩一并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前,须按规定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
1.《文昌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要求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准许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证明(盖章原件);
8.诚信承诺书(须登录系统下载并手写签名)1份;
9.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卫生系统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市县级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同意报考证明,须在2021年6月16日前取得;
10.驻文昌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供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在文昌市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中西部计划志愿者,出具由市项目办公室出具的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加盖公章)。
11.资格复审现场打印学信网毕业证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12.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面试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八)考察
由市人社局牵头,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九)公示
1.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聘用
1.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市委编委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驻文昌部队现役军人配偶”、“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中西部计划志愿者可报考定向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但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二)各招聘环节的递补工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18-30周岁(1990年6月17日至2003年6月16日期间出生),18-35(1985年6月17日至2003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考生年龄的最终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四)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五)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202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的日期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
(六)所有聘用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才能申请调动。
(七)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21年6月16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学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文昌市户籍是指在2021年6月16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文昌市的人员;文昌市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学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文昌市的人员。
(八)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九)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五、其他事项
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
举报电话:0898-6333017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898-6333005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室)。
咨询电话:0898-6333005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室)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0708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98-66595792
以上联系方式咨询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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