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大庆市龙凤区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公告
2021年06月09日讯:为加强龙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满足新冠疫情防控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紧缺、急需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16人。详见《大庆市龙凤区2021年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学历、年龄
1.学历。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或专业。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加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公告在龙凤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dqlf.gov.cn/,以下简称龙凤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报名、笔试资格审查、缴费、准考证打印全部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6月14日9:00至6月18日11:30期间,登录报名端口(http://218.8.8.42:6460/signup)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且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笔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网上报名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3.比例要求。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龙凤区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考务费用和打印准考证
1.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用)。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45元。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6月14日9:00至6月1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支付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2.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端口(http://218.8.8.42:6460/signup,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一张试卷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2.加分政策。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政策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有关说明”项。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面试人选数量。
2.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①大庆市龙凤区2021年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面试现场资格确认表(附件2)。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毕业且未发放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在校生证明原件(证明中应注明“统招”及所学专业)和在校就读成绩单(盖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④报到证原件或加盖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⑤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⑥机关、事业及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需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调转权限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⑦退役士兵专项岗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县(区)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
⑧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情况,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视情况缩减招聘计划。
3.打印面试准考证。考生须登陆报名端口(http://218.8.8.42:6460/signup)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见面试准考证。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公示期满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2.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转。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招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说明
(一)年龄放宽和笔试加分确认。2021年6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具体以龙凤区政府网站最新公告为准),地点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一楼报告厅(大庆市龙政路1号)。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加分确认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分承诺书(附件3)、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内容信息要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影响加分的,由本人负责。加分材料具体如下:
1.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
2.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4)。
③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期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3.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
4.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县(区)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
另外,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招聘计划、表格和成绩、名单等事项,及时登录龙凤区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下载和查询。
(三)结合疫情及工作进展情况,凡有时间、地点及招聘各环节、事项发生变化,均只在龙凤区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上发布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提醒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时刻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招聘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公告中关于年龄、资格、符合加分政策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8日(含当日)。
(六)在职在编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国有企业比照行政级别的副科级以上干部,按照一般干部聘用、兑现工资等待遇。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报考人员须从报名成功后即开始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体温及身体出现异常状况的,要及时报告招聘领导小组。报考人员要按照要求填报《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6)。考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交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需扫“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测量,扫码、测温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场时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考前14天内解除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及隔离期间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由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后方可入场。其它情况考生,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后,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考生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候考时需佩戴口罩,进入面试考场时应摘下口罩。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按省、市、区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要求执行,报考者需及时关注在大庆市政府网站、龙凤区政府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459-6238021
咨询时间(公告发布时限内):工作日8:30-11:00;14:00-16:00。
点击下载>>>
大庆市龙凤区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大庆市龙凤区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面试现场资格确认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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