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宜昌市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8 09:51:58在线客服:

  2021年06月08日讯: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要求,结合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2个岗位,共招聘8人。详见《2021年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通过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anan.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08:00至6月20日24:00。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将以下相关资料扫描后注明“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以压缩文件形式(*.rar)发送到报名邮箱(yaxwlj@163.com)。

  (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2021年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学历和学位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有效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定证书)、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电子版,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大学期间主要课程成绩表、科研成果或专利、论文、担任学生会干部或社会团体职务、获得奖励表彰等情况。将上述资料。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报名人员要对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5.办理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考生统一在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4楼办理准考证(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4号)。办理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08:00-17:30。

  6.其他

  (1)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及时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进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截至2021年7月31日,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百分制笔试成绩上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应填写《2021年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附件3),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于6月24日中午12:00前将此申请表原件提交至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4楼办公室(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4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优惠政策人员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以及岗位专业知识等。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以下证件:

  (1)纸质准考证;

  (2)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

  缺少以上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及时在远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比例的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前资格复审。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并在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若因笔试出现人员缺考,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远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若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则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6.面试要求。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纸质准考证、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以上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及综合成绩将及时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五、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体检工作由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研究审定,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人员在远安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近28日内无出入境史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它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三)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17-3812538;举报电话:0717-3821552。

  点击下载>>>

  2021年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21年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1年远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doc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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