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淮安市清江浦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5人)

发布时间:2021-06-04 15:00:50在线客服:

  2021年06月04日讯:为适应我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9日至2003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

  3.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1年毕业生招聘。

  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16:00)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5.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21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

  6.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先报名应聘,届时未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

  2021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5人公告

  http://www.zxbm.work:8002/Home/ExamHome?examid=00210602183001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6月9日9:00-6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9日9:00-6月12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9日9:00-6月12日16: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组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信息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6月13日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6月17日9:00-6月18日16: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网报技术电话:0431-81173909。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表》中代码01-11的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岗位表》中代码12-14岗位笔试内容为畜牧兽医和动物检疫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2021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具体要求详见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网站(http://www.haqjp.gov.cn/)。

  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就业协议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2.面试方式:《岗位表》中代码01-11的岗位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岗位表》中代码12-14的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计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需在体检前提供: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④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两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则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清江浦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各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网报技术电话:0431-81173909

  网报技术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网站(http://www.haqjp.gov.cn/)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六派驻纪检组:0517-83516151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八派驻纪检组:0517-83516171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十派驻纪检组:0517-83516186

  点击下载>>>

  1.2021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1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3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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