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1年06月04日讯:经研究,亳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9名,详细招聘岗位及计划见附件,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本次招聘计划主要用于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计算办法: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6月10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00至6月17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zrsks.org.cn/)。报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21年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和报名当日“安康码”(绿码状态),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名单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和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四)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2021年6月18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1年6月18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19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核准,相应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6月24日9:00后从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等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6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控制合格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参加考试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1年6月26日下午2:30-4:30,到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203房间(亳州市谯城区药都大道1625号,联系电话:0558—3319808)申请加分事宜,逾期不再补办。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按3: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二)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15分钟无生授课教学。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内容为形势与政策课的知识与课堂教学技能,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与课堂教学技能。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学历学位高低顺序确定;学历学位层次相同的,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先后顺序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学位层次、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均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递补,递补人选按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各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的函》《2020年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从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人事代理人员及未取得“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考察材料、资格复审材料等,报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九、公示
对考察结果审核合格人员,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考试由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亳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后续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查阅。
报名电话:0558-3319808
政策咨询电话:0558—5132010
考务咨询电话:0558—5118606
监督举报电话:0558—511922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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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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