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滨州高新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协管员招聘公告
2021年06月04日讯:为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基层防疫岗位8人。(详见附件1)。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街道办事处基层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善于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能遵守制度、服从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品行端正,作风扎实。
5、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能够吃苦耐劳。
6、具备招聘岗位的要求和基本条件(见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岗位代码A岗)面向高新区现在职村级动物防疫员资格条件: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日至2003年6月2日),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日至2003年6月2日),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或大专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共4人。
2、(岗位代码B岗)面向社会人员资格条件: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日至2003年6月2日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日至2003年6月2日出生);具备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或大专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共4人。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须对应。取得双学位的考生用第二学位专业应聘的,第二学位专业须取得毕业证书,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由用工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岗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机关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上的岗位代码。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8:30至6月6日17:30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滨州高新区管委会东副楼518西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签名承诺;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不含报名登记表);
6、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
7、村级在职防疫员报考的需提供本街道办出具的在职证明;
8、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即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不做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
(四)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进入面试范围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人。
五、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畜牧兽医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主要测评考生的防疫基本知识和操作要点,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如达不到1:3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因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面试和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成绩,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排名,对招考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实际水平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同时确定体检范围人员。对报考人员因考察、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或主动放弃资格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体检通知书中公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管理
对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内含3个月的试用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岗位安排,试用期满和每年度由滨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街道办进行考核。
八、工资和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构成。具体标准是: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发放基本工资2000元。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每月发放基本工资235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岗位绩效工资每月300元(根据用工单位岗位职责考核情况发放);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资按月发放。
九、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本简章由滨州高新区千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43-316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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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高新区千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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