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招聘考试公告
2021年06月01日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经旗人民政府2021年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5名。为了统筹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旗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乌拉特中旗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为18周岁(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允许第二学位报考;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已列入我旗编制外聘用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共设15个岗位,其中蒙汉兼通岗位2个(要求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行政综合岗位11个,法律事务岗位2个(要求法律相关专业或具有2年以上法律事务工作经验)。
四、招聘方式
由乌拉特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局联合委托第三方进行招聘,此方案在旗政府门户网站、掌上乌拉特中旗公众号同时进行公告。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7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乌拉特中旗党校一楼西教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除报名表贴照片之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一张A4纸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具有二维验证码学历证明,《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二份,以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需提供所在大学相关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审核单位将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有效和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
7.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考生一律佩戴口罩,且须巴彦淖尔市内居住考生出示国家电子健康码,其它盟、市、省(区、市)居住考生请提前到所在地区卫生部门做核酸检测,报名时以核酸检测报告为准,如有瞒报漏报等作假情况,严重者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伴随报名工作同时开展,由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小组负责。
2.初审通过人员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经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签字后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放弃报考。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及业务相关知识。
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笔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成绩无效。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1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
2、准考证领取时间为6月11日全天,领取地点为新区政府大楼一楼人社局大厅,领取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
3、应当前疫情实际要求,参加考试考生一律佩戴口罩,且须巴彦淖尔市内居住考生出示国家电子健康码,其它盟、市、省(区、市)居住考生请提前到所在地区卫生部门做核酸检测,参加考试以核酸检测报告为准,如有瞒报漏报等作假情况,严重者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5、笔试开考比例
(1)笔试考试开考比例(应聘领取准考证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
(2)如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将该岗位调整到其它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在征求本人意见后做相应调整。
6、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均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卷面实际得分计算,笔试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40%。
加分项是指:
(1)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加2.5分。
(2)“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基层公益岗招募蒙汉兼通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期满人员或目前在我旗服务的在岗人员,加2.5分。期满人员须持期满证书为准,在岗人员须持服务单位证明为准。
(3)乌拉特中旗本土大学生扶持计划人员,加2.5分。
(4)退伍军人,加2.5分。须持退伍证书为准。
(5)加分总分不超过2.5分。
6、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乌拉特中旗政府网上公示。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考生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考试按照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举行,满分为100分。
(2)蒙汉兼通岗位面试人员须统一使用蒙古语作答。
(3)面试由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的计算
对参加应聘人员按照结构化面试条件打分,成绩平均值作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在乌拉特中旗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由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1)考察过程中,档案审核由旗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统一进行,其他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被考察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考察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工作。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1、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拉特中旗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新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组织人社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报到,超过规定报道时间3天仍未报到的,或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人员参照《乌拉特中旗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6个月,计算在合同期限内。
(八)补录
补录工作伴随考试全过程,如果录取过程中出现空缺岗位,按照公示空缺岗位、公示补录人员等公开程序进行补录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按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由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将在乌拉特中旗政府网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公告由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1.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8-5912410
2.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478-5919599
点击下载>>>
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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