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招聘事业编制高端、紧缺型人才公告(长期)
2021年05月27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端、紧缺型人才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3.有工作经验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和行业准入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资格条件的,以附件的条件为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岗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户籍不限。
6.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的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已被锡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4)近三年从锡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辞职(离职、辞退等)的人员或近三年被锡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录用但放弃录取资格者。
8.相关说明
(1)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相关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1年4月30日起向前推算。
二、报名及审查
1.本公告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
2.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请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花名册》,发至报名邮箱xswszk@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报名咨询电话:0510-88227013。
3.报名网址: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锡山区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ww.jsxishan.gov.cn/qwjj/index.shtml
锡山区人社局网站:http://www.jsxishan.gov.cn/qrsj/index.shtml
4.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和《报名花名册》(见附件2、附件3),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1张。
(2)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一是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二是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三是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3)有工作经历者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学历(位)证书、社保缴费记录或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及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里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代身份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资格审核
1.由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直接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请及时关注。
2.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3.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4.应聘人员经锡山区卫生健康委资格审核合格后(确认时发放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每人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开考时尚未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否则作弃考处理。
2.考试方式: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考核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如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3.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考生须按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提前申领好苏康码(苏康码未使用14天以上需重新申领),自带口罩进入考点,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经检测体温正常,苏康码为绿码,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前,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个人信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人员在锡山区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经锡山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事业进编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前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期(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重新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成绩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招聘结束,将在“锡山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及时公布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并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锡山区人社局0510-88214281、锡山区卫生健康委0510-88203738。
八、本公告由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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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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