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文昌市教师、医务人员招聘公告
2021年05月26日讯:为充实我市中小学教师、医务人员队伍,经研究,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医务人员109名,其中:中学教师26名、小学教师63名、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中学医务人员5名、小学医务人员12名。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同管理”和“公平、公开、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二)公开招聘岗位109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7.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我省在编教师;
6.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http://wenchang.hainan.gov.cn),公告时间7天,即2021年5月25日—5月31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14:00至2021年6月7日12:00;
3.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文昌市2021年教师、医务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048报名,逾期不受理。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
4.报名提供资料:
(1)《文昌市2021年教师、医务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5)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标识。如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可在8月31日前准予毕业的证明(含学历、学位、专业等)。
(6)资格证书,如报考教师岗位但尚未取得该资格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该资格证书;
(7)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仅限报考中小学医务岗位、代课教师定向岗位的考生提供);
(8)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仅限在编人员提供)。
注: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应根据审核人员审核回复情况检查自己所上传材料是否齐全,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初审。
1.对考生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请自行登陆网站查看初审结果;
2.按学科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学科岗位且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开考比例为不低于1∶3,未达到1∶3的,相应核减该学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领导小组根据各学科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该学科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考生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组织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2)笔试内容: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3)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相应考场参加笔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面试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该学科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岗位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学科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人员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4)资格复审应提交如下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毕业证书(含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可在8月31日前准予毕业的证明(含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证书(如报考教师岗位尚未取得该资格的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该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仅限报考中小学医务岗位、报考代课教师定向岗位的人员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仅限在编人员提供)、《文昌市2021年教师、医务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详见附件3)、无违反计划生育承诺书(详见附件4)。
注:①医务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在镇(含)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时间,包含劳动合同中聘请时间至2021年8月31日止;
②文昌市公办中小学校任教满2年且在岗的代课教师工作经历时间,包含合同中聘请时间至2021年8月31日止;
③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
3.组织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公布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后3天内向文昌市教育局提交自愿放弃书,并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通过资格复审。
(2)面试形式:采取答问形式进行评价考核;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专业基本功;
(4)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5)面试要求: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4.考试成绩。
(1)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按4∶6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通过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五)预录、选岗。
1.报考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各学校各学科招聘岗位数,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预录对象。如报考同一学校学科岗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因应聘人员体检、审档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可在空缺岗位中按报考同一学校学科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报考镇中小学医务及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按招聘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根据文昌市教育局提供的岗位,以1∶1比例确定自主选择镇中小学。医务人员分别安排在各镇中学、中心小学;报考小学教师学科岗位的,再由镇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到缺员的学校。如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放弃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选岗完成后,因应聘人员体检、审档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可在空缺岗位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集中在文昌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审档。
对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及无违反计划生育承诺书等材料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无违反计划生育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
向社会公示招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录用。
(九)办理入编。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教育主管部门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录用待遇及要求
(一)工资待遇:按我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由市财政发放,并根据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期限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的教师、医务人员应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才能申请流动。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教师、医务人员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902、0898-66502026
举报电话: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
63222249(市教育局信访室)
咨询电话:63220821(市教育局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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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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