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1年05月25日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全日制学生近5000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唯一一个市级教育类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学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专业能力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注:1、学历学位、中共党员、职业资格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参加资格复审,且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且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3、工作地点在杭州湾校区。
五、招聘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起至2021年6月4日止。
2、应聘办法: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njyrsc@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事业单位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版)、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学生提交就读学校学籍证明)、课程成绩表、职业资格证等扫描件,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扫描件,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按规定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分类考核的方式,其中档案员岗位和公共卫生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女性专职心理咨询师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超过20: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若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20:1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其中档案员岗位侧重考查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及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女性专职心理咨询师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考查专业知识、专业技术与专业能力等方面。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前学校将视疫情形势进行考前确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果按1:3比例线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的有多人,同分数的多人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携带以下材料:(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未毕业人员凭就读高校学籍证明);(3)中共党员证明、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原则上视作放弃。除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外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不替补。
4.成绩
1、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
2、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学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82371619(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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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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