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伊吾县招聘编制外校医、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1年05月21日讯: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伊吾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伊吾县2021年面向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校医10名和编制外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伊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校医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认定有作弊、违纪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解聘未满3年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未满1年的人员。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
二、岗位要求
具体详见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健康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
2021年5月24日至6月4日
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伊吾县卫健委医政科(伊吾县振兴西路政府4号楼3楼)
联系电话:0902-6721552
3、报名方法
根据招录岗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采用现场报名,可通过登陆伊吾县政府网网站(http://www.xjyiwu.gov.cn)下载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资格证、身份证、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渐变蓝底照片2张。
4.资格审查通过后统一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占总成绩60%)
考试范围:
笔试内容为医疗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考试总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上午10:00-12:00。
(三)面试(占总成绩40%)
具体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30分钟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前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上一级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应填写《哈密市伊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审查表》(可登陆哈密市伊吾县政府网网站http://www.xjyiwu.gov.cn下载)并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面试、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下达聘用通知,印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合同认定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方式
招聘人员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等人员执行,相关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每三年一签。未尽事宜以签定的劳动合同为准。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凡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伊吾县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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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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