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市六合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0 08:53:29在线客服:

  2021年05月20日讯: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卫技人员结构,南京市六合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六合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h.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六合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专业参考使用《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4日09:00至2021年5月27日16: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南京市六合区卫健委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附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命名为“姓名+招聘单位+应聘岗位”,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wjwrsk57758718@126.com。

  3.资格初审

  六合区卫健委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看审查结果或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25-57758718确认报名审查情况。应聘人员在成功发送报名邮件1天内未收到审查回复的,及时与六合区卫健委联系,确认审查结果。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6:00。  

  4.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单位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6月1日10∶00-16∶00通过原报名方式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至2021年5月29日12: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9:00至2021年5月29日16:00。

  5.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报名的规定,如实、认真、完整、准确、规范地填写有关信息,无需上传其它资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考试方式、内容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最终成绩。

  2.笔试

  由六合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指定考试培训机构。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六合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h.gov.cn)另行公告,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未按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责任自负。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区有关部门按规定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六合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成绩可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号查询。

  按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3.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面试前,六合区卫健委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要求,由六合区卫健委通知应聘人员,或者通过六合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签字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以及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承诺书》(附件3);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及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六合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由六合区卫健委根据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六合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计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六合区卫健委    025-57758718

  六、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六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025—57755063

  本公告由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1年南京市六合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21年南京市六合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docx

  承诺书.doc

  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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