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海口市琼山区校园自主招聘特殊学校教师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1-05-13 08:44:54在线客服:

  2021年05月13日讯:海口市琼山区特殊学校拟于2021年秋季正式招生开学。为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配备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确保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琼山区政府同意,面向全国招聘6名2021届特殊教育优秀毕业生,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吸纳优秀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我区特殊教育教学水平。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21届特殊教育优秀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具有拟聘教育教学等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殊教育专业和教育康复学专业。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并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专任教师6名,其中:特殊教育专业5名,教育康复学专业1名。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2021年5月12日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qsqzf.haikou.gov.cn/)和南京特殊教育学院等校园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

  (二)组织报名

  现场接受报名,与有意向报考人员进行洽谈。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第一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博雅楼、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7号南京火车站美居酒店4楼-VIP1多功能厅,第二站:海南师范大学(如果第一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已完成招聘名额,就不再安排第二站招聘,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以补充公告为准)。

  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并提供《招聘报名表》(报考承诺人手签,详见附件1),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出具由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可视报考人员实际情况提交)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笔试人员,在设点处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人员名单(电话、信息通知应聘人员)。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特殊教育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19日下午;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7号南京火车站美居酒店4楼-VIP1多功能厅,笔试开考具体时间及笔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以各专业的笔试平均分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围面试人选通过琼山教育公众号和招聘点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开考前,如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由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形式,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回答时间为10分钟(含思考时间),每次面试1人。

  (3)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待定;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面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成绩通过琼山教育公众号和招聘点公布。

  (五)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符合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面试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费用自理,未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应聘人员;②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人员;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聘人员;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应聘人员。

  5.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应聘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结束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可以到指定地点查看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报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

  对确定为考察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是否有违纪违法记录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出现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上报审批

  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区政府批准。

  八、签订聘用协议

  由区教育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书、就业协议、报到证或介绍信、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报到,由区教育局分配到特殊学校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十、使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我区财政预算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宜

  拟聘人员需于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十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898-65826136

  监督电话:0898-6582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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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报名表

  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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