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2 10:29:29在线客服:

  2021年05月12日讯: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职位(附件)

  三、招考对象

  招聘对象为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接受报名的第一天。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至5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北路3号,电话:87732384,联系人:陈先生)。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3:1;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二)报名提交资料及证件

  1.《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请下载填写并打印)2份。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的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各2份。

  3.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

  (三)审核

  考生的报名工作由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负责。报名时考生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初审(审查后原件退回)。经初审合格的,由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面试通知书,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可在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

  考生在进行笔试前,由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对拟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拟进入笔试环节考生的名册和相关报名材料报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并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笔试对象。由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向参加笔试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的科目、方法和时间、地点

  考试包括面试、笔试和操作考核,由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笔试、操作考核地点、时间另定。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和心态,是否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条件及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单现场发给考生,成绩通过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依据面试合格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在职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对象,人数进入不足1:5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成绩通过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操作考核。面试、笔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核的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进入操作考核的人员进行1天的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操作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则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七、体检

  操作考核合格者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进入公示程序。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九、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及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决定。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佛防疫指办〔2020〕578号)文件精神,在严格执行佛山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控制规模,安全、有序恢复公开招聘。为准确掌握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不得进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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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报名表.docx

  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2021年上半年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4月3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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