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晋中市祁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年05月11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21〕1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报考职业中学专技岗位的考生,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聘用后两年内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7.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5月10日至2003年5月1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5年5月10日后出生)。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1年5月10日。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①.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③.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④.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⑤.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祁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7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祁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2021年5月10日在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xi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xi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申请
①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9日9:00-2021年5月23日18:0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应届生岗位);
2021年5月26日9:00-2021年5月27日18:00(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②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见附件6。
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其中应聘者《祁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2021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8:0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应届生岗位)、2021年5月26日9:00-2021年5月28日18:00(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祁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2021年5月19日9:00—5月25日12:0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应届生岗位)、2021年5月26日9:00-2021年5月29日12:00(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考试共两科,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须于2021年5月29日12:00前到县教科局二楼人事股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
4.其他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应届生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其核减取消的名额将调整为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笔试、复审、面试等现场环节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现场环节。考生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祁县人民政府网相关招聘公告信息)。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根据笔试成绩、学科专业成绩由高分到地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学科(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和专业知识学科(中小学教师岗位为高中阶段相应学科内容;职业高级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为职业中专的理论基础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两科。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学科10分,专业知识学科90分。笔试时公共学科和专业知识学科一并进行。
(3)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将通过祁县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生笔试成绩在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xian.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注明学位获得情况)、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由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xian.gov.cn/)公布。
(1)面试主要采取面对评委讲课的办法,提前到达现场抽取课题,独立备课9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内容:讲课教材选用祁县现行教材版本,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讲课范围为《幼儿活动材料(中班)》(含五大领域),山西省幼儿教育中心主持编写,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讲课范围为小学四年级;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讲课范围为初二年级;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讲课范围为高二年级。应聘职业高级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分讲课(占40分)和实际操作(占60分),其中:讲课时间为15分钟,实际操作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
(3)面试采取当场亮分的办法。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6)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祁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xian.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祁县招聘教师选岗方案》,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如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选岗顺序:学历的高低、笔试成绩的高低、学科专业成绩的高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祁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县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县教育、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祁县教科局。
政策咨询:0354-3836470(县教科局)
0354-522002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354-5222009(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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