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1年05月1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文件精神,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具有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高职院校,是“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职院校”。学院设有6院2部1站,全日制在校生近11000余人,开设有水利水电建筑工程、软件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程造价、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39个专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中有博士生导师、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100余人,现有全国水利职教有名教师3人、全国水利职教新星4人。聘请了原水利部副部长蔡其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50余名政府、企业、高校知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3名"全国水利行业首席技师"受聘我校技能导师。学校正在大踏步开展第三次创业,欢迎各界英才加入(详见学校网址http://www.cj-edu.com.cn)。
二、人才引进计划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
三、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人才类别
1.专业技术类人才(4人)
(1)专业要求:水利类、土木类、建筑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电气类、自动化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2)年龄与职称: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
(3)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近三年内至少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 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
② 本人参加国家级教学能力竞赛获二等及以上奖;
③ 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
④ 国家级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子项目第一负责人;
⑤ 国家级重点专业带头人或国家级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
⑥ 省级及以上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
⑦ 近三年主持完成至少1项国家级一般课题或省部级重点课题;
⑧ 在本专业领域权威刊物上发表重要论文2篇及以上,并被 SCI、SSCI、EI等收录,或者出版学术专著1部、国家级规划教材2部及以上;
⑨ 近五年获得过教育部颁发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或青年科学奖;
⑩ 具有新型实用专利、技术创新等研究成果,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在相关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行业企业专家。
2.管理类人才(1人)
(1)担任高校中层及以上干部;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职称,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3)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一次优秀。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为2021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以“高层次人才+专业名称+姓名”或“高层次人才+职务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cjgyrsc@sina.com报名。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组织资格审查。
(二)考察
由学校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政治品德、师德师风、相关条件、工作业绩等进行考察;同时就相关待遇等协商沟通。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达到80分(含)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四)体检
组织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edu.com.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cj-edu.com.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cj-edu.com.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33369(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27—87933225(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处)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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