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城港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康复教师及护理员公告
2021年05月1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残障儿童康复教师和残疾人托养护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一)康复教师5名;
(二)托养护理师(员)5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残疾人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品行端正,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强,讲奉献,有爱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康复教师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托养护理员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教育学类专业、康复治疗、护理等相关专业(护理人员放宽至中专学历,特别优秀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7.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康复治疗师(护理)资格证书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聘用范围内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处分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处分的;
4.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工作内容
(一)康复教师:主要负责听障、智力发育迟缓、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教育工作;负责家庭康复指导、亲子早教工作;负责收集、登记、整理归档救助对象的康复资料;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托养护理师(员):负责托养对象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服务工作。需要上夜班。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1年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要求:报名时现场填写《2021年防城港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康复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带上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两寸标准彩照两张。《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查方式,报名时,由资格审查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才接收报名材料。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报名资料接收后不再退还。
面试:报名结束后,由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组织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体检:由本人到指定医院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康复中心责组织,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勤政廉政情况和有无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
公示及聘用:经面试择优录取,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应如实告知近期活动轨迹和身体健康情况,且不属于因疫情隔离、接受医学观察、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居家隔离未满14天的人员。来院时应佩戴医用口罩、接受体检检测、接受健康码检测,如未佩戴口罩或者体检检测异常不予以接待。
(二)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投递个人简历、相关证书报名。电子邮箱:fcgskfzx@163.com;或邮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长山路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或直接到单位报名。联系人:黄中俊,联系电话:0770-2813165、18077070608;冯延群,联系电话:13036909516。
附件:防城港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聘用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表
六、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三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一)聘用教师工资待遇
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满勤奖+资质工资+兼职工资+月绩效工资,共7部分构成,正式聘用后月基本工资3000元左右,试用期间月工资按80%执行。聘用人员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补助、工会福利、带薪休假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二)托养护理人员
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加班补助+年度绩效工资,共4部分构成,正式聘用后月基本工资3300元起,试用期间月工资按80%执行。聘用人员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补助、工会福利带薪休假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招聘计划岗位出现空缺时,将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排序依序替补。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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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防城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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