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以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1年05月07日讯: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和《关于调整市妇幼保健院人员总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机编办发〔2021〕20号)相关规定,参照自治区和银川市公开招聘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就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二)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日期为准;
(四)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和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执业注册所需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单位不接受其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8、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者不得报考与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医院和下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拟招聘73人,其中:医院卫生技术人员59人,医院行政管理类5人,下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人。
详见《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和《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下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和宁夏公共招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确认
1、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
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招聘采用网络填写报名表及投递简历方式报名。
报名考生需要扫描识别以下二维码填写《2021年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采集表》
2、网络接收报名时间:2021年5月1日8:00至2021年5月12日24:00
3、接收简历邮箱:
bjyzhaopin@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
4、报名简历所需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个人电子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电子版或扫描件等材料。
5、报名咨询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6、报名咨询电话:0951-6882092
7、报名咨询时间:
正常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及节假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温馨提示:报名人员需将《个人简历》和《2021年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采集表》,按报名要求同时投递和填写提交则视为有效报名,缺一不可。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实施方案》、《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下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和《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下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要求的具体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资格审查结束前不能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笔试
笔试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笔试人数),招聘岗位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请考生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擦、修正带等考试用品。
(五)面试
面试由我单位统一组织,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由医院组织到有资质的医院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提请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发布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对体检、考察、试用考核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请院党委会审议。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十)备案:招聘的备案人员经市卫生健康委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编制部门备案。
四、岗位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实施方案》、《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下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实施方案》实施岗位递补。
五、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如实申报本人是否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如有则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参加考试。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涉及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或号码错误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凡涉及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监督电话:0951-688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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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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