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招聘公告(一)
2021年04月30日讯: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是福建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性质的独立科研机构,是我国成立较早的从事微生物药物研发及微生物应用技术研究的专业科研单位,隶属于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研究所当前着重开展微生物来源、化学合成/半合成新抗生素、微生物保健食品研发以及发酵工艺、环境保护、分析检测等技术服务。为满足研究所业务快速增长的现实需要,增强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能力,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2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以附件方式(名称:“应聘岗位—姓名”)发送到报名邮箱fim_cn@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明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个人简历电子版;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即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微生物研究所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门户网站,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个人报名邮箱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六、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考试前请下载打印《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报考人员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报考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进步路25号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办公室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441193
传真:0591-83441193
电子邮箱:fim_cn@163.com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和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科学技术厅机关纪委、厅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916839(福建省科学技术厅机关纪委)、0591-87868019(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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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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