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郑州市二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9 16:22:58在线客服:

  2021年04月29日讯: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二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8名,为全供事业编制。其中疾病预防控制岗位12名,卫生检验岗位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二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9年、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3、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erqi.gov.cn/)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专业及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5月14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京广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4)《二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表格可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

  5、注意事项

  (1)报名时每人缴纳考务费30元。

  (2)报名者于2021年5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3)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毕业证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学位证所学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依据。

  (4)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关于本次招聘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比例的,经二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7)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的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6分,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已被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期间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交入伍、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

  3、笔试成绩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员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如果达不到3:1的,经二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若低于平均分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中有缺考或作弊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1、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在体检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六)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名单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方面,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

  3、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七)录取聘用

  1、二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或不能及时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二七区内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一)二七区人民政府网是二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发布公告及招聘有关事宜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关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及时了解招聘有关事宜及进展情况,以免延误招聘考试。

  (二)凡是参加、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聘考试纪律,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二七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四)区纪委监察委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参加报名、考试(含笔试、面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现场报名、考试。考生进入报名、考试现场要服从管理,自备口罩并按要求佩戴,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六)有境外活动史、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含笔试、面试)当天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凡违反河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谎报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问询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86089159

  点击下载>>>

  二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二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021年4月2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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