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成都市青羊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8 08:13:17在线客服:

  2021年04月28日讯: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及行业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6名教师。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及下属学校主要概况详见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官网相关栏目,网址:

  http://www.cdqingyang.gov.cn/qyqjyj/bm_index.shtml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4月26日)。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2)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1年4月27日09:00至5月12日17:00。

  2.网上缴费:2021年4月27日09:00至5月13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

  网址: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index.do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青羊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6名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青羊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6名教师学校名额分布一览表》(附件2)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务必在“附加信息”栏填写教师资格证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普通话等级、“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负责,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试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要真实完整,要与资格审查时现场提交的原件及相关纸质印证材料信息吻合。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5月13日17:00。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1年5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5月26日至5月28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确属我区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研究同意后,可放宽比例,直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1年5月14日前在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5月29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按笔试和面试程序进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0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发〔2020〕1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规定加分;(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表彰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21年5月17日至5月18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将加分材料交至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西华门街19号5号楼9楼0905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公示,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请考生于2021年6月18日前登录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官网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以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官网)。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5,确属我区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研究同意后,可放宽比例,直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主管部门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或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办理。

  1.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见笔试成绩公告。

  2.应聘人员本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原件校验需提交如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1份。

  (3)《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

  (4)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相同学科(学段可就高不就低)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规定的相关工作经历及其他印证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同意报考证明》1份。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内容应包含:应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现所在单位名称,身份类别,现任职务层次或聘用岗位等级,任职历年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等必要信息。

  (8)如系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同意报考证明。

  温馨提示:请应聘人员提交原件校验材料时务必看清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材料具体要求以公告为准。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人员,每个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递补两次之后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我局在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官网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最新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我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序)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执行,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人员应聘,要求提交与单位办理的辞职、辞聘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序)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序)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按照最后总成绩排名,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序)。

  一经正式聘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根据青羊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招聘人员按聘用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关于服务期等相关约定事项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为准。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转正定级。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成都市青羊区纪委监委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青羊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86631110。

  青羊区教育局报名咨询电话:86261544。

  青羊区人社局加分政策咨询电话:86267370。

  十三、特别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若发生考试时间安排有变动的情况,我区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调整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不会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进行考试宣传、组织工作,不会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或举办、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1.青羊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6名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青羊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6名教师学校名额分布一览表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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