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邢台市威县公证处招聘公告
2021年04月27日讯:按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威县司法局公证处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威县公证处为威县司法局下属的股级差额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向补助。公开招聘差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5月6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公开招聘威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2.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邮箱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报名邮箱:wxrsjgbg@126.com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5月13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威县人民政府南楼222室(东街88号)
联系电话:0319-6156965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公开招聘威县公证处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邮箱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填写电子版《报名表》及上述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报名审核合格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名要求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填写信息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由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县司法局、威县纪委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三比一。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张贴和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考试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县人社局、司法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的,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人选按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被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占用差额事业编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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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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