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昭通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1年04月23日讯: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昭通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昭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校医)》(附件1)。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专业及技能,学历性质为普通招生计划;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邮件形式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ztursc@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XY001应聘+姓名”,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1)昭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格式)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表格)
(4)岗位要求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5)执业医师资格证(扫描件);
(6)3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证明(扫描件)。
2.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填写及提供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同时昭通学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与考试等招聘后续环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21年5月21日在昭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中进行公示。
(2)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必须参加现场确认,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一同在昭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中进行公示。
五、考试
(一)笔试
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博士研究生不需要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综合知识,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应等于或高于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尽快在昭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中发布公告。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在面试开考前依次增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紧缺急需的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需报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记分方式为:
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100%。
硕士研究生及本科学历考生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记分方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博士研究生优先排前,硕士研究生及本科学历人员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六、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昭通学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并作下编下册处理。
凡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兼职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驻村扶贫等工作,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部门的安排。
九、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昭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十一、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昭通学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昭通学院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0-2242378、0870-2127429;
(二)监督电话:0870-2123843;
(三)网站:http://www.ztu.edu.cn/index/rczp.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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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昭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校医).xlsx
昭通学院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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