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顶山市鲁山一高校园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3 10:44:33在线客服:

  2021年04月23日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鲁山一高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高校招聘高中教师70名(岗位计划见附件1),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招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要求;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若被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结束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6.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要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二)学历与专业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第一学历或最高学历为师范类院校)。

  2、国家原“985”“211”院校(含河南大学)及普通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岗位设置条件一致或相近。各学科具体相近专业参考附件3《学科相近专业参考目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4月22日—4月30日(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鲁山县教育视窗)。

  (二)发布信息

  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均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鲁山教育视窗发布,请随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地点:鲁山一高新校区

  时间:2021年5月1日-5月3日

  2.报考者应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学科岗位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考者需登陆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鲁山教育视窗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填写后,在现场报名时提交。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另交同底版3张);

  (2)毕业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各岗位报名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1.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核减岗位计划。核减的岗位计划数增加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鲁山县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37.3℃)考生方可进行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方式:试讲课。时间10分钟,讲课内容从指定教材中,由面试学生自行准备5节备选课程,现场随机抽取1节;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及鲁山教育视窗发布。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

  因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及鲁山教育视窗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工资待遇为事业财政全额供给。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2021年鲁山一高校园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洪峰(鲁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牛山坡(鲁山县政协副主席、鲁山一高党委书记、校长)

  田朝阳(鲁山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员:刘新伟(中共鲁山县委编办主任)

  杨东玖(鲁山县人社局局长)

  郝富强(鲁山县财政局局长)

  李怀海(鲁山县教体局局长)

  赵荫豪(鲁山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国政(鲁山一高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李怀海兼办公室主任,赵荫豪、张国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这次招聘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以及试用期间和定级定岗后。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记入不诚信档案。查明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3.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专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所留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4.监督举报电话:0375-50511320375-509294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1年鲁山一高校园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点击下载>>>1-4.docx

  1.2021年鲁山一高校园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计划

  2.2021年鲁山一高校园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3.各学科相近专业参考目录

  4、2021年鲁山一高校园招聘高中教师应届毕业生证明

  2021年鲁山一高校园招聘普通高中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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