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石家庄市藁城区“名校英才入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5 13:35:37在线客服:

  2021年04月15日讯: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名校英才入石”选聘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字〔2020〕86号)选聘工作安排,现将藁城区2021年“名校英才入石”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数量

  藁城区2021年“名校英才入石”计划选聘工作人员32名,岗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聘资格条件

  2020年11月已完成藁城区“名校英才入石”选聘网上报名,并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于4月16日09:00-18:00登录http://47.93.208.246:8888/login/gcycrs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考场设在石家庄市藁城区,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

  3.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4.公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对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缺考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5.公布笔试成绩。4月17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http://47.93.208.246:8888/login/gcycrs进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携带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户籍材料等;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参加选聘的考生除须出具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资格审查所要求的证件和材料外,另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4月17日18:00-4月18日18:00登录

  http://47.93.208.246:8888/login/gcycrs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选聘程序。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考生可在http://47.93.208.246:8888/login/gcycrs查看是否进入体检。同时查看“体检安排”或“体检安排预告”。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前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

  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审档

  按照事业编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等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职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有关要求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引入诚信报名机制,建立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3.考生务必牢记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选聘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2021年应届毕业生,到聘用时学校还没有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出具学校开具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石家庄市藁城区委组织部:0311-88041979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社局:0311-69071019

  点击下载>>>

  2021年度石家庄市藁城区“名校英才入石”定向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石家庄市藁城区委组织部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社局

  2021年4月1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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