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潍坊高密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人)
2021年04月14日讯:根据高密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经研究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2021年应届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4人;面向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招聘3人。详见《2021年高密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无特别说明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4月25日之前取得,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是否相符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要求,《2021年高密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A类岗位面向应届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
(十)符合高密市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高密市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下同)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下列情形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报名网址:http://rsj.weifang.gov.cn
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网址进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鉴定专栏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项目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1:00
招聘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报名通过;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及时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含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高密市融智商务综合体7号楼656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其他符合考务费减免的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数届时将适当调整至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
(一)准考证打印
报名初审通过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前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并提交电子承诺书,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作为进入考场的必备证件之一,上面有考场地点、考号等重要信息,且笔试当天考场无法提供打印准考证服务,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并按时带至考场。
(二)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考场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招聘人员能力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及《考生健康信息采集表》(附件2)参加笔试。
(四)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规定,应聘人员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防控意识,及时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为避免笔试期间人员过度聚集,请应聘人员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相关检测和检查。入场时间和方式,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做适当安排。
五、现场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的需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加盖公章)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3.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高密市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材料。
4.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将按程序进行等额递补并公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也将按程序进行等额递补并公示。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截止。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现场资格审查的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岗位需求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比例为1:3,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入面试范围。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百分制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应聘人员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成绩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七、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gaom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待遇。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事项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均在高密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gaomi.gov.cn左侧人事考试查询快速入口)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2630173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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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高密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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