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沙市望城区招聘教师公告
2021年04月14日讯:为引进优质师资,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66人、中职学校教师4人、幼师21人,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2.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3.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竞聘后确定;
4.符合我区人才引进相关条件的,享受我区人才引进和长人社发〔2017〕94号文件中特设岗位有关政策。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聘用学校
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二)岗位条件:
1.中职学校教师岗位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具备高级教师职称或被认定为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被认定为特级教师、湖南省国培专家库首批人选、地市级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2)学历、专业和学位: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相应(参考湖南省2021年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最低学位要求为学士。
(3)教师资格证:具有中职及以上层次且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考虑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的特殊性,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解除聘用。
(4)普通话水平:二乙及以上水平。
2.中小学教师岗位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备高级教师职称或被认定为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被认定为特级教师、湖南省国培专家库首批人选、地市级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学历和学位: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最低学位要求为学士。
(3)教师资格证: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及以上层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含高等学校和成教教师资格证)。持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4)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音乐岗位要求二甲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要求二乙及以上水平。
(5)英语水平:报考小学英语岗位要求CET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或达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报考中学英语岗位要求CET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或达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3.幼师岗位
(1)年龄:28周岁以下(199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和专业: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二甲及以上水平。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望城区在编教师;
2.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在资格终审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有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中小学音体美岗位专业测试—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幼师岗位专业测试—试教—体检—考察及资格终审—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简章
4月13日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至4月21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wangcheng.gov.cn),在网站首页点击“长沙市望城区2021年公开选调和招聘教师”栏目进入报名系统选择相应的考试项目进行报名。系统报名功能于4月21日下午5:00准时关闭,关闭后任何人不能再进行补报。
3.相关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本简章为准。所有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RGB模式下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形,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报考者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的原因于4月22日上午12: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请报考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及时进行查询。因报考者提交信息缺失或照片不清晰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形,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5.缴费:为确保参考率,收取考务费50元/人。缴费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至4月22日下午5:00。报名成功后,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入报名系统完成缴费。4月22日下午5:00系统缴费功能关闭后,任何人不能进行补缴;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考的,考务费不予退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于4月22日和23日9:00—17:00,到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319室现场办理考务费的退费手续(要求先完成系统内缴费)。
6.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至5月15日上午9:00。所有岗位报考者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长沙市望城区2021年公开选调和招聘教师”栏目,点击“准考证打印”栏目自行打印。
(三)音体美岗位专业测试
1.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5的比例,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具体事项另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
2.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测试项目为考生报考岗位相应项目,满分为100分。
3.进入笔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入围,下同)。
(四)笔试
1.时间拟定于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考试时量等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予参考。如身份证遗失,只能凭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提供的在照片上盖有骑缝章的户籍证明代替,电子身份证、驾驶证等其他证件无效。
3.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5的比例,如低于此比例,则按照报名人数,结合学科需求,对岗位计划数进行调整,将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计划数调剂至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拟定为5月24日上午12:00,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内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5月24日上午12:00至下午5:00和5月25日上午9:00至上午12:00到望城区教育局人事科319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5月25日下午2:00至5:00领取查分结果。
(五)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音体美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占5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幼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其他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
3.入围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自行进入报名系统相应栏目打印,一式两份)及下列材料的原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或就业推荐函(2021届毕业生)、《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受理通知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英语水平等级证书》(英语岗位入围人员提供)。
②放宽年龄的高级教师等破格人员须提供相应资质材料。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专业测试、试教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音体美岗位按专业测试和笔试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进入专业测试、试教环节。
(六)幼师岗位专业测试
1.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具体事项另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
2.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测试项目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
3.进入试教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占5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入围)。
(七)试教
1.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
2.试教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及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普通话水平(英语岗位含口语)、临场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情况。试教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3.部分岗位因入围人数较多,在试教环节将对入围人员进行分组,录取聘用也将以此为依据分开进行。具体安排及各组对应的聘用学校另行通知和公示。
(八)成绩合成
1.幼师及中小学音体美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试教成绩×40%。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入围。
2.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入围。
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九)体检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相关事项另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岗位工作实际,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相关规定,保留其体检资格一年,并与2022年新聘教师一并参加体检。
5.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6.如体检对象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考察及资格终审
1.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含资格终审)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等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如考察对象考察合格后放弃该岗位聘用资格,则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1.笔试、专业测试(幼师及中小学音体美岗位)、试教、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
2.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拟聘人员自主选择学校。
3.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本次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疫情防控要求
1.参考人员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和国家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
2.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需出具近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3.如考生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提供开考前7天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参加考试。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能参加考试。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且隔离期未满者或考前21天内的入境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者不能参加考试。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在长沙市望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本次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专业测试、试教、成绩公布、体检、考察、聘用等事项均通过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再通过其他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资格;有随意放弃行为的,录入我区教师招聘考试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本简章由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望城区教育局(政策咨询) 0731—88107673/88068543
望城区人社局(技术支持) 0731—88071233
监督电话:
望城区教育局监审法规室 0731—88063561
望城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0731—88081720
“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xxgkml/qtzfxxgk_131516/gkmltzgg/202104/t20210413_9882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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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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