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海关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6 09:50:23在线客服:

  2021年04月06日讯:根据北京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我关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7个岗位,共招聘7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海关系统工作人员,必须突出政治,注重专业能力,严格党风廉政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知识和能力;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3.应届博士毕业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26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其本职工作。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17时。

  2.报名方式:下载《北京海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将本人签名的《北京海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到bjhg_rszl@customs.gov.cn,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报送纸质报名材料。另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同时需将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状况及所在地区疫情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扫描件及电子版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上述邮箱。

  请考生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北京海关人事处事业科(收),邮编:100026,电话:010-85736942。

  ①《北京海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②《考生健康状况及所在地区疫情情况调查表》原件;

  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④学生证复印件;

  ⑤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对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能参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在北京海关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关门户网站通知。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要求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参加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面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地点另行通知。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带好报名推荐表(见附件4,双面打印,加贴1寸彩色证件照,并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等材料原件。放弃面试人员请填写并打印《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5)发送扫描件至bjhg_rszl@customs.gov.cn。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也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若考察出现不合格的,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也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人选确定与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招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北京海关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并于参加笔试、面试时提供7日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招聘过程中我关将严格执行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

  八、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三)请报考人员在备考期间和往返笔试、面试地点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010-85736961

  点击下载>>>

  2021年北京海关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表.docx

  北京海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1年北京海关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状况及所在地区疫情情况调查表.docx

  2021年北京海关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docx

  2021年北京海关公开招聘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本).docx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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