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6 09:16:01在线客服:

  2021年04月06日讯:为适应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工作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3名(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内: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日至4月18日24时。

  2.报名方式:下载《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将《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STRC_RS@163.com,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职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报送纸质报名材料。另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同时需将《考生健康状况及所在地区疫情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扫描件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上述邮箱。

  请考生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北京市甜水园街6号海科中心人力资源部(收),邮编:100026,电话:010-81318326、010-81318327。

  ①《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④学生证复印件;⑤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应对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单位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能参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务员考录栏目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通知。

  二、聘用考试

  聘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要求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8日,面试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地点另行通知。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带好报名推荐表(见附件4,双面打印,加贴1寸彩色证件照,并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等材料原件。放弃面试人员请填写并打印《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5)发送扫描件至STRC_RS@163.com。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或取消该职位的招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招录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若考察出现不合格的,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也可取消该职位的招录。

  四、人选确定与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提供健康码,并于参加笔试、面试时提供7日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招录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

  六、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三)请报考人员在备考和往返笔试、面试地点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010-81318326、010-813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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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1年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考生健康状况及所在地区疫情情况调查表.docx

  2021年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报名推荐表.docx

  2021年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本).docx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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