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1年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1年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95名)》已于2021年4月3日发布,本次钦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5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6日-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七)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2)现役军人;
(3)2021年4月6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含6日,下同)取得,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4月6日之前。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1年4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1年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2日17:00 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备考资料: 备考专用资料:2021年广西省事业编考试备考专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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