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衡阳耒阳市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1 08:38:04在线客服:

  2021年04月01日讯:为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师均衡配置,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市教师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0名,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为220名。其中,高中教师100名,初中教师40名,小学教师60名,幼儿园教师20名。

  在本次220名招聘计划中安排118名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体岗位名称、数量详见附件《2021年耒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职数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1.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及教师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专业不限,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专业不限,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3.小学教师:专业不限,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4.幼儿园教师:专业不限,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021年不再实行教师资格“先上岗,后考证”的政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或有效期内的笔试所有学科成绩合格的成绩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6.耒阳市在编教师、特岗教师;

  7.耒阳市公办教师辞职未满3年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

  9.在耒阳市民办学校任教的2020年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耒阳党政门户网(http://www.leiyang.gov.cn/)、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eiyang.gov.cn/lysrsj/index.html)、耒阳市教育局网(http://www.leiyang.gov.cn/lysjyj/index.html)、耒阳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9日。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耒阳市教育局网、耒阳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在指定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耒阳市党政门户网。点击首页右下方“耒阳市站群”,进入“耒阳市教育局”,通过耒阳市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注册登记、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8:00至4月18日17:30。逾期不补报(延长报名除外,具体以通知为准)。

  2.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随时登录“耒阳市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耒阳市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微信缴纳笔试费用100元,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4月23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报名空缺岗位数较多时,经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报名通知另行公告。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公告,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进行一次改报。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专业等信息应与相关证书的信息一致,填写全称)。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上传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①免冠彩色登记照(1寸);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具备2021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笔试所有学科成绩合格的成绩单);

  ⑤属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⑥报考“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的人员,需填写《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3)报考人员应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报名信息。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上传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虽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显示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显示“不通过”的,应根据考试报名系统相关提示第一时间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报考人员对报考有关问题有疑问的,可咨询耒阳市教育局人事股(0734-4320590,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5.打印准考证。2021年5月7日至8日自行从耒阳市教育局网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必须出示的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试

  本次考试进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按学段学科分别命题制卷,统一标准化闭卷考试,统一规范化阅卷评分。

  笔试内容:

  ①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90%。

  ②初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90%。

  ③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90%。

  ④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为学前教育相应教学素养(技能)知识,占90%。

  2.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耒阳市教育局网公布。考试成绩包括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考生不可委托他人)可到耒阳市教育局人事股206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受理。查分范围仅限有无漏评、漏登,计分是否准确等,查分结果统一公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体检人员,该名单在耒阳市教育局网公布。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名单(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因资格复查不合格或者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重新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并列的,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将在耒阳教育局网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下同)。

  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因未到毕业时间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2021年8月31日之前必须提供)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报考“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的,须提供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材料。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提交本人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暂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和有效期内的笔试所有学科成绩合格的成绩单。上述人员如到2021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不具备报考条件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教师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放弃),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通过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耒阳市教育局网、耒阳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耒阳市人社局审查、耒阳市领导审批后,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耒阳市人社局开具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应在15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管理。

  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五、纪律要求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的规定执行。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耒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耒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4338295

  耒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0734-4331827

  耒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4-4354016

  耒阳市教育局人事股:0734-4320590

  2.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含网上资格初审)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耒阳市教育局人事股206室(0734-4320590)。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耒阳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应谨防在教师招聘考试工作中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将被列入《耒阳市教师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耒阳市教师公开招聘。

  本公告由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耒阳市教育局人事股:0734-4320590

  点击下载>>>

  2021年耒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职数表.docx

  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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