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九江市生态环境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年03月31日讯:据工作需要,九江市生态环境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高层次人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2021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市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报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4月14日(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由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九江市浔阳区浔阳东路133号)。
4.报名事项及要求:
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2021年九江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3),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打印一式两份。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报名不收费。
5.资格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审核在报名当天同时进行,由九江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人社局指导监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核前,凭身份证扫码测体温,并做好登记。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具体要求详见考生防疫注意事项),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报名区域。显示黄码、红码时禁止入内。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在核对身份证件时,报考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核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5)。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4)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时,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如个别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大于30人时,则需笔试后,再进入面试。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iujiang.gov.cn/))。
1.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全部为客观题。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分值100分(不指定教材)。
(2)拟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同时拟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
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完后,可留在考场旁听报考岗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本面试组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资格。
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答辩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按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后,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在本单位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期内可在系统内调整。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六、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浔前须做好自我排查,若为“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复阳”的病例)不得来浔。
若为解除隔离后的“四类人员”,则需携带7天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提前4天来浔,集中隔离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解除隔离后参加面试,来浔途中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
若为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浔的考生,到浔后由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实行7天集中隔离,隔离结束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健康监测7天,健康监测期满后,如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若为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浔的考生,到浔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进行7天居家隔离,隔离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若为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浔的考生,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其他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七、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九江市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0792-8792081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792-1233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2-8211587
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0792-8792022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1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推荐表.doc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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