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市铁路建设办公室招聘公告
2021年03月29日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宁波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委托市发改委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局级,主要职能是:参与拟订全市铁路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全市铁路建设工作,负责开展全市铁路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工作,协调铁路项目地方出资;参与拟订全市城际(市域)铁路规划,做好城际(市域)铁路项目相关工作;负责沪嘉甬铁路建设相关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21年4月8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nbdp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80560360@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报考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联系人:汪老师,电话:0574-89185653。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在接收到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本人进入笔试环节,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之后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考试的时间、地点。
5.报考应聘人数与招聘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考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公共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具体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的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产生的面试入围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养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总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后登陆宁波市发改委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发改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5653,监督电话:0574—8918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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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公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docx
宁波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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