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无锡宜兴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医卫类人员公告
2021年03月27日讯:为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医卫类工作人员2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卫(药)类专业毕业生。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5年3月26日至2003年3月26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人员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其中,报考护理专业岗位的,还须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报考医学影像学专业岗位的,必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2019年1月1日之前毕业的报考人员,还须同时取得毕业专业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相应资格级别为初级师及以上;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相应资格级别为初级士及以上。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宜兴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2021年宜兴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表》(附件2)。
(六)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之后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学历的医卫(药)类专业毕业生,精神医学、卫生信息管理、医学影像学及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①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宜兴,②在宜父母(双方均为宜兴户籍)身边无子女,③符合随军条件的在宜兴驻军配偶,不受户籍限制;
3.其他报考人员,限无锡市户籍或为无锡市生源。
上述条件中所涉及到的户籍入户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3月26日。
(七)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1月1日之后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19年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同时符合上述第(六)条的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八)为切实提高我市卫健系统高层次人才招引质量,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和部分医学类普通高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受户籍和生源地的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已被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十)考生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的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一)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4月6日9:00--2021年4月8日16:00
2.报名网址: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yixing.gov.cn/wsj/)
3.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4月6日9:00--2021年4月9日14: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4月6日9:00--2021年4月9日15:00
5.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4月6日9:00--2021年4月9日16:00
(二)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考生报考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同一网址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程序。考生若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及时提出陈述申辩。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
未按时缴纳报名费或缴费未成功的,视为报名未通过。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请考生注意及时确认本人缴费状态及报名结果。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本专科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研究生报考人员,如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发表论文等内容。
2.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会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暂定为:2021年4月15日13∶00—16∶00(若有变化,以网上通知为准)。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4月16日-17日。
三、笔试
(一)报考研究生岗位的,不进行笔试。
(二)报考本专科生岗位的,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笔试。笔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
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四、资格复审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一)报考研究生岗位的,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二)报考本专科生岗位的,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三)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复审处):
1.研究生,2021年毕业的本科生,精神医学、卫生信息管理、医学影像学及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毕业生、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和部分医学类普通高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等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者学历证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
夫妻分居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在宜兴配偶方的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在宜兴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需提供在宜兴父母的户籍证明及身边无子女证明材料(由父母户籍所在社区/村出具,并加盖社区/村公章);符合随军条件的宜兴驻军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
2.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等)。
3.非无锡市户籍但属无锡市生源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材料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底册摘录证明)或能注明生源地信息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其他注意事项: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认证和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工作经历及年限按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间计算,年限为周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提供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提醒在职人员注意提前与单位沟通,以免因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导致无法完成资格复审。
五、面试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医学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
(一)报考研究生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二)报考本专科生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报考本专科生岗位的面试考生在资格复审时,缴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三)面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合格后,报考附件2中岗位的考生,按照“满足岗位条件,总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在公布的招聘单位内,通过现场填报志愿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个人不愿选择招聘岗位的,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个人不愿选择招聘岗位和选岗结束后放弃录取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宜兴市卫健系统招聘考试。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都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拟录取人员。
七、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3年。
拟录取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签约、报到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拟录取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录取手续前拟录取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聘用资格。
新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新录取人员3年(2个考试周期)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复审资格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三)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签约报到手续的;
(四)应聘人员考察不符合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
(五)拟录取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需要选岗的岗位,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其他岗位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招聘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yixing.gov.cn/wsj/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ixing.gov.cn/rsj/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他各类信息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0510-87988643、0510-87980417、0510-87985125。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将贯彻“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7980140
十一、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1年度宜兴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卫类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021年度宜兴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卫类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表.docx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
相关文章
- 2021年宿迁市洋河新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第一批) 2021-03-27
- 2021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3-27
- 2021年南通市2019年、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2021-03-27
- 2021上半年连云港市东海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3人) 2021-03-27
- 2021年苏州市昆山市档案馆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03-27
- 2021年苏州市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2021-03-27
- 2021年苏州市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编外人员(较高岗级)招聘公告 2021-03-27
- 2021年连云港市东海县卫健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长期招聘编内高层次人员公告 2021-03-27
- 2021年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21-03-27
- 2021年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1-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