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潍坊诸城市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1年03月26日讯:诸城市人民医院是一所三级综合医院,是“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潍坊市南部区域医疗中心,有省级重点学科神经外科,潍坊市级重点学科泌尿外科和妇科。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8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限年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专业(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详见《诸城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法。登陆诸城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zchosp.com/报名,应聘人员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二代身份证等证件的扫描件,有执业资质证书的需同时上传;填写《诸城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8日止。
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所报专业(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所报专业(岗位)。
(2)对专科和本科专业(岗位),计划人数和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经研究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专业(岗位)。
(3)领取准考证时间:本科、硕士凭身份证参加面试;专科(护理专业)笔试前一天或当天到诸城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办公楼202房间)领取准考证,面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专科参加。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知识。
2.面试
专科笔试结束后,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其他岗位按实际应聘人数组织进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专业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报专业(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每人答题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及录取人员名单在所有岗位(专业)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诸城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zchosp.com/“新闻动态”下“通知公告”栏目内公示。
面试及格线为70分,70分以下不能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笔试考务费50元,面试考务费为70元。
3.考试时间安排:因疫情关系,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所有事宜在“诸城市人民医院招聘群”内发布,审核通过扫码入群后请密切关注群消息,错过群消息影响考试的,个人承担后果。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分专业(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
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考生中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自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招聘同岗位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拟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组织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确认,确定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为企业性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组织领导
整个招聘工作由诸城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6-6212767(诸城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36-6357091(诸城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科)
诸城市人民医院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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