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州市齐河县第一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2021年03月26日讯:根据学校实际,经齐河县委、县政府批准,2021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0人,给予正式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语文6人;数学8人;英语6人;物理5人;化学3人;生物6人;历史4人;地理6人;政治3人;体育篮球专业1人;音乐打击乐1人,心理专业教师1人;合计50人,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岗位,并且具备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均须于2021年3月26日之前取得。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曾就业,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报考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齐河一中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3月26日以后出生),硕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考生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www.qihe.gov.cn/)或齐河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查看招聘信息,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照片类材料必须是原件扫描件,务必清晰。
应届高校毕业生将《报名登记表》、学校出具的学历与学位证明、就业推荐表、高中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以“应届+报考学科+姓名+所学专业”命名的压缩文件打包发送到邮箱(qhxdyzx@dz.shandong.cn)。
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以“择业期+报考学科+姓名+所学专业”命名的压缩文件打包发送到邮箱(qhxdyzx@dz.shandong.cn)。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9:00—4月2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网络信息初审后,通知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发布的信息。
3、需提交《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明学科及姓名);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4、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5、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本次教师招聘笔试时间确定后,将提前于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及齐河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公布。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及齐河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面试方式:文化课教师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采取说课+技能测试两项进行,说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教师说课前备课时间30分钟,每人说课时长不超过15分钟。说课考察教师潜质、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7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在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及齐河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二)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各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学历层次高低、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仍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四)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在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及齐河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将相关证件原件交由齐河县第一中学办理相关手续,并与齐河县第一中学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本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服务年限不满3年的,不得在教体系统内调整工作,不满5年的,不能调离齐河县教体系统。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的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09〕126号)执行。
八、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若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2、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活动:
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
③面试前14天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④14天内有境外、港台地区、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公告)旅居史和接触史的;
⑤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3、考生入场时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健康信息,出示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等,请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排队有序入场。
4、考生进入候考室、备考室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后可自主确定是否继续佩戴。佩戴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等所需个人防护用品由考生自备,请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5、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请以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通知、通告等为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及学校发布的招聘信息,联系电话不得任意改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确认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邢老师:0534-5656207手机:18305447217
张老师:0534-5656187手机:18953480097
孙老师:0534-5651951手机:1379138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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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第一中学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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