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03月25日讯:为不断加强我县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2021年面向全国招聘中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考试考核聘用的原则;
(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注重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原则。
二、招聘教师范围和数量
本次招聘范围主要面向全国招聘教师16名(附件),高校应届生(即2021年8月31日前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书)也可应聘,为稳定我县人才队伍,此次招聘不接受现在职在编的属于我县财政供养人员报名,其他地区在岗在编单位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乐于奉献,有志从事民族地区教育教学工作;
(三)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专业要求:不限;
(六)资格要求:具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七)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八)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
存在下列情况者不予受理: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9:00-4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点击链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白沙县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网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9e88ajsFU2VKmAo8I2YA8UfmV0RynAtUGkeVvS%2BjHuA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5)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6)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证明;
(7)其他岗位所需材料。
(8)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二)资格审查
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4月15日16: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在4月15日16:00之后报名的,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4月16日16:00准时关闭。
(三)考试
考试方式拟定为初试和专业面试,先初试后专业面试,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70%。初试采取自备课题讲课或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将根据报考人数情况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最终确定并公告。
1.初试(初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①自备讲课:自备课题面对评委讲课5分钟。
初试满分100分。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不低于6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初试成绩当场公布。
②笔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笔试,若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能参加面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培训,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结束后公示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初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于专业面试前3天在白沙县政府网公布入围专业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另行通知。
3.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时间的地点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专业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专业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包括: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②试讲。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评委根据考生试讲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3)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示并告知考生。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不低于6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综合成绩按应聘岗位及学科岗位类别设立聘用合格分数线(即可聘用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情况将另行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专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县教育局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人选需将个人人事档案提供给考察组工作人员,由考察组工作人员考察、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表现、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结合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提出聘任意见。县教育局在聘用审批前将对拟聘用人员的户籍、学历、年龄、专业、资格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专业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报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提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专业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和入编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负责填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与聘用人员签订5年聘用合同书(含试用期)。所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调离所报考的岗位。所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省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待遇
(一)住房保障
学校为教师提供周转宿舍,若无法提供周转宿舍,县政府将提供公租房,房租在第一个聘期(5年)内免交。另也可以选择依据《白沙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已入住公租房的,须退回公租房并补交居住期间产生的租金后,方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试用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以以政府指导价格在我县购买一套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安居型商品住房。
(二)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省内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其以后毕业的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其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产生的利息前3年由县级财政暂垫偿还。工作满3年后,由其本人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向所就读高校申请一次性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返还给我县财政。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省外应届毕业生:与我县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的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聘期内(5年)由县级财政代偿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标准为: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研究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以上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的利息实行代偿;高于以上标准的按以上标准代偿。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未达到5年服务年限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须退还全部学费代偿资金。
(三)生活保障
由招聘单位提供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基本条件,并购买不高于1万元生活必需品供其使用(为有住宿需求者提供)。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个人通讯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整个招聘过程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查,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予以取消。
(四)整个招聘过程都将在白沙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事业单位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98-27726008;
监督电话:0898-27723287。
本公告内所有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均为: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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