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2 15:24:05在线客服:

  2021年03月22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成立于2020年7月,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和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及补贴发放、职业技能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负责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资产管理和运营监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招聘岗位1个,计划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五)年龄18-30周岁(1990年3月30日至2003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2021年3月30日

  (四)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40号会议楼一楼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对所有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通过学信网查询核验打印)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当场进行资格审核。如招聘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本单位有权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及考试成绩。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报名资格审核的结果,按照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二)面试的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对象范围。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七、考察

  (一)确定拟考察人选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比例(1:1),确定进入考察对象人选名单,并进行公布。

  (二)组织考察

  由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九、聘用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果,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23252,举报邮箱:nnrsjgjw@163.com,举报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4号人社大厦906室市人社局机关纪委,邮编:530028

  招聘联系方式: 0771-219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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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

  2021年3月2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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