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闽江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2 08:10:13在线客服:

  2021年03月22日讯: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现有4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61.84万平方米。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近1.6万人;设有15个二级学院,拥有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开设本科专业66个,涵盖经、法、文、史、理、工、管、艺等八大学科门类;建有省一流学科(高原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应用型学科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7个,省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3个,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拥有省级教学、科研及高端外专团队12个,国家级、省部级人才102人(含柔聘)。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90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品德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5.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双师双能型教师要求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详见具体岗位与要求序号3);新闻传播学院教师要求硕士学历学位且具有正高级职称(详见具体岗位与要求序号5);

  符合学校闽都学者卓越教授、特聘教授、拔尖人才者按照闽江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成果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博士后(人文社科类40周岁及以下,理工类35周岁及以下);(2)博士副高(人文社科类45周岁及以下,理工类40周岁及以下);(3)博士且正高,或海外助理教授及以上相应职务的博士,或省级人才及学术水平相当者(人文社科类50周岁及以下,理工类45周岁及以下);(4)国家级人才及学术水平相当者(55周岁及以下);(5)双师双能型人才要求正高年龄45周岁及以下,副高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达到学校要求的业界水平。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人员年龄从2021年3月1日起计。

  二、具体岗位与要求:

  见附件

  三、引进待遇

  校内待遇按照学校修订后的待遇实行;符合福建省、福州市人才项目条件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四、报名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将相关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学术水平或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从信息发布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五、资格审查

  1.各学院、各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后将审核情况报送学校人事处、人才办,并通知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

  2.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六、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符合闽都学者骨干人才、学术新秀及优秀博士面试考核办法:

  (1)主要考核教学能力(40%)、科研能力(40%)、综合素质(20%),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教学能力通过现场教学(片段教学或说课)方式进行考核;科研能力通过个人科研规划报告与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综合素质通过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考核。

  3.符合闽都学者卓越教授、特聘教授、拔尖人才条件人才考核办法:

  主要通过邀请校内外专家召开现场论证会或建设研讨会等方式考核拟引进人员专业水平、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能力,提出引进意见与建议;

  拔尖人才还需通过现场教学(片段教学或说课)进行教学能力考核。

  4.如属技能型或双师双能型等特殊人才,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考试考核办法且考官要有业界人员参与,考核具体办法须经学院、部门集体研究并报学校审核同意。

  5.教育科研类引进生的考核按照《福建省引进生暂行规定》和相关政策执行。

  6.加大双师双能型教师引进力度,优先从行业企业中引进具有学科背景的应用型人才。

  七、确定聘用人选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各用人单位将详细考核情况、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处(部、院)务会研究同意后的聘任意见提交学校,经人才办、人事处等有关部门复核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确定聘用人选,并发文报备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3.教育科研类引进生按照《福建省引进生暂行规定》和相关政策执行。

  八、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闽江学院负责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对考试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相应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核查。

  2.监督电话:0591-83761523(闽江学院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mju.edu.cn/

  学校地址: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邮编350121)

  咨询电话:

  人事处彭老师、林老师0591-83761116,电子邮箱:mjxyrsc@163.com

  人才办杨老师、刘老师0591-83760945,电子邮箱:mjur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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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江学院招聘具体岗位与要求.docx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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