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州永泰县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03月18日讯:为满足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需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文件精神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永泰县2021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经县编制部门同意,我县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新任教师27名,编外合同教师47名,各岗位招聘人数、学历、专业等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附件《永泰县2021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审查不合格、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永泰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格证明应在聘用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不分编内与编外岗位,届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聘用学校(含对应学科编外岗位)。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信息将在福建省教育厅(http://jyt.fujian.gov.cn/)、福州市永泰县政府网(http://www.yongtai.gov.cn/,下同),后续面试资格审核、面试成绩公布、考核体检等信息将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笔试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网络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新任教师考试模块”进行报名)
3.报考岗位:应聘人员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采取只报学科不报学校的方式,届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4.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个别紧缺学科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达3:1的,须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予以适当放宽比例要求。
5.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笔试内容: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7.笔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政策加分。
8.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加分政策。符合报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省有关规定予以加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5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随带本人身份证及加分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到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加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以实际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考人数参加面试。放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2.面试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复核需提交材料:报名表(网络打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信网查询结果打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含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结果打印件)、报到证以及报考相关岗位的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的相关证书、资格证明均需在聘用前取得(2021年上半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未领证书者,凭面试成绩单参加复核)。
3.面试内容:现场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含专家提问)等,幼教、音乐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面试考场采用封闭式管理,面试考室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四)组织体检
根据招聘的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由笔试(百分制,保留小数点两位)、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体检人选的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未达要求的不予聘用。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若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依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五)考察及择岗
各招聘岗位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由县教育局通过审档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学校(含对应学科编外岗位)。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报考该专业岗位未聘用的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永泰县政府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违约责任
(一)编内教师
1.编内教师聘用对象经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即实行人事代理。
2.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按期转正。
3.违约责任:拟聘用人员在永泰县服务期为五年以上,未满服务年限的按未满的年限每年赔付违约金10000元。
4.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二)编外合同教师
1.编外合同教师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合同管理。由用人学校与编外合同教师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并经教育局确认。聘用合同一学年一签订,学年结束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学校按照新学年学科教学需要视情况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经用人学校续聘的,即自然解除聘用合同。
2.参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实行劳务派遣管理。编外合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全额予以核拨。
3.县域内教师岗位有空编时(教育系统总量空编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编制用于面向已通过公开招聘补充的编外合同教师招聘。招聘采用考试的办法,择优录用为编内教师。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当日书面告知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24872078,24859326;传真24853600,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全部承担。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含本人自高中起的所有学历信息等)。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永泰县教育局
0591-248593262487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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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教育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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