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州永泰县面向编外合同教师招聘编内教师公告
2021年03月18日讯:为满足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需要,根据福州市教育局、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榕教人〔2018〕29号),以及永泰县教育局、中共永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聘用办法(暂行)的通知》(樟教〔2018〕1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2021年计划面向我县编外合同教师择优招聘6名编制内教师,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通过公开招聘,已在我县公办学校连续服务满三年(服务年限认定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每年年度绩效考核均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现仍在聘我县公办学校的幼儿编外合同教师;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审查不合格、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永泰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信息将在福建省教育厅(http://jyt.fujian.gov.cn/)、福州市永泰县政府网(http://www.yongtai.gov.cn/),后续面试事项通知、面试成绩公布、考核体检等信息将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3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内)
(2)资格审核地点: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提交材料:
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
原件:满三年任教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证明、现仍在聘证明。证明材料需经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见附件)。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网络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委托模块)。
(3)报考岗位:应聘人员采取只报岗位不报学校的方式进行报考,届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4)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个别紧缺学科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达3:1的,须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予以适当放宽比例要求。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以实际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考人数参加面试。放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2.面试内容:现场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含专家提问)、专业技能测试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考场采用封闭式管理,面试考室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五)组织体检
根据招聘的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由笔试(百分制,保留小数点两位)、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体检人选的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未达要求的不予聘用。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若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依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六)择岗及考核
各招聘岗位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由县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学校。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未聘用的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在永泰县政府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按程序报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即实行人事代理。
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不含编外任教时间),未满服务年限的按未满的年限每年赔付违约金10000元。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当日书面告知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24872078,24859326;传真24853600,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全部承担。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含本人自高中起的所有学历信息等)。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永泰县教育局
0591-2487207824859326
点击下载>>>
永泰县教育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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