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平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5 15:59:04在线客服:

  2021年03月15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建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42名,具体岗位招聘数量及岗位条件见附件《2021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5日至2003年3月15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学历、年龄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为准。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条件和证书。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及报考条件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必须在2021年8月1日前取得,2021年应届毕业生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教师资格等证明材料。并承诺于2021年8月1日前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真实有效的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各岗位不招聘以下人员: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2021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⑥建瓯市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⑦公安机关查询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人员;⑧违反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应聘者在2021年3月21日8时—3月27日17时30分通过网上报考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及招聘单位职位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考乡镇小学村小语文、数学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务必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写明“定向岗位”字样。

  应聘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善个人信息或由应聘者改报其它岗位。

  应聘者应避免共用一台电脑进行网络报名,如确有需要,应重启电脑后再由下一人报名,否则易造成应聘者个人信息相互覆盖。应聘者网报成功后,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用户密码。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是福建省教育厅指定的202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的唯一报考网站,考试信息由该网站权威发布。应聘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网络和电信诈骗。

  2.资格初审。建瓯市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将被视为应聘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未通过网络报考平台体现的个人信息,招聘单位不予承认。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打印准考证。

  4.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9-3862309。

  四、考试方法、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

  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专业知识科目共设31个专业类别,由报考者根据本人所应聘岗位相应的笔试科目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

  笔试地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2021年5月19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应聘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5月10日至11日。加分对象须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到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公示。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报到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及要求事项会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上公告,请考生关注),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和新教师招聘微信群上公告。在此期间,请考生务必要关注该网站公告及新教师招聘微信群,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2.面试形式

  具体面试事项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上公告,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3.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3天前,市教育局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公告栏上予以告知。公告前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由市教育局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当天,应聘者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考生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

  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聘用办法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符合条件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并公示(城区空缺岗位由择岗农村学校且符合城区条件最高分数人员替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拟定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拟定为聘用人选的,将在建瓯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3.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岗位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在同类型学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择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择岗)。岗位确定后,报建瓯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同时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若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第一批聘用人员在8月10日前、第二批聘用人员在8月25日前)主动放弃岗位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符合条件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城区空缺岗位由择岗农村学校且符合城区条件最高分数人员替补)。

  六、其他事项

  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闽政办〔2015〕155号)规定,2018年起城区小学新任教师应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

  2.建瓯一中初中部部分新招聘教师(具体见招聘简章)需先到建瓯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支教1年,经考核合格后到建瓯一中任教。

  七、补充招聘

  具体安排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附件:

  1.2021福建南平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142人岗位表

  2.2021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

  建瓯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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