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明三元区招聘教师公告
2021年03月13日讯: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三元等县(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57号)及《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编制使用和教师需求等实际情况,特制订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三元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计划招聘教师4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2021年三明市三元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2021年所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三明市三元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8.此次不能报考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三明市辖区在编教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9.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法要求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福建省考试院门户网站)。3月21日-3月27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及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三)具体要求
1.报考者(含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下同)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相一致。
2.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为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2021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三明市教育信息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5.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6.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2021届毕业生相关证书取得时间可延至2021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式
1.笔试。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属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情况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笔试辅导培训班。
2.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区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4月19日至4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向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三元区政府网公示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笔试卷面加分政策。
(3)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等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3.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拟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需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如发现考生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1:1比例的,该岗位取消面试。
面试方案和面试人员将及时在三元区政府网上公示。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面试人选确定前,我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入围面试的竞聘人员于5月27日8:00-6月2日17: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认证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围面试人员还需提交本人在教师招聘网报名生成的《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五、总成绩的计算
(一)应聘者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加权计算。
(二)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在职在编人员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3.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5.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为市级综合性医院。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核。体检结果公布后,三元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应聘人员未配合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合格后,应聘者要及时提交毕业生个人档案,区有关部门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材料验证,区级有关单位进行协审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生及综治情况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三)公示和聘用
1.择岗方式。同一个岗位招聘多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我区届时公布的具体应聘学校岗位。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拟聘人选确定后在三元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合格的,按程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
3.新聘人员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招聘期间,招聘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明市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明确的单位机构名称办理聘用手续。
(三)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如有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条件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体检、考核和聘用等补充招聘程序及办法与第一轮招聘相同。补充招聘时间及具体岗位等,另行通知。
(四)福建省教师招聘网、三元区政府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陆福建教师招聘网的“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请咨询三元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7991700)。
八、纪律和监督
1.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2.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区纪委驻区司法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区纪委驻区司法局纪检组:0598-8300136。
4.本方案由三元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三明市三元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元区教育局中共三元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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