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年03月12日讯:福建省气象局系中国气象局驻闽直属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2021年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2019、2020、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报考各岗位的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32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届别认定时间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中国气象局网站(http://www.cma.gov.cn/)、福建省气象局网站(http://fj.cma.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8:00-3月23日11:0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8:00至3月23日11:0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日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在3月16日8:00至3月24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4.下载准考证:报考者须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考试
(一)笔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
2.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行政能力测试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
时间:待定。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招聘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通过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事宜及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布在福建省气象局网站。
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报到、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调剂、考核体检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密切关注福建省气象局网站,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六、考试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省气象局网站公告栏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调剂
若出现空缺岗位,将在福建省气象局网站发布空缺岗位调剂公告,接受调剂报名,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通过调剂补充到专业等各项条件符合的空缺岗位。已接受调剂的报考人员,在原岗位空缺时,不再参加递补。
八、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用人选在中国气象局网站、福建省气象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具体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实施,福建省气象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313172(福建省气象局纪检监察)
0591-83374908(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号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编:350001
邮箱:fjqxj10@163.com
咨询电话:0591-8711306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点击下载>>>
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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