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补充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年03月12日讯: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五园”建设,决定面向国内外高校补充引进10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国内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简称“双一流”高校);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200高校(附件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
本次招聘不限定专业,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政治素质好,吃苦耐劳,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三、录用办法及待遇
1、录用后实行雇员制,签订雇用合同,身份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试用期1年,到岗后由区人事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工作。
2、博士研究生月工资10000元+(含五险一金),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月工资7500元+(含五险一金);按照企业有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新招录的非济宁籍雇员,且在济宁无住房、无房产交易记录的,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10000元。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9:00-2021年3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3月12日9:00-2021年3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kzrcw.com/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孔子人才网(网址:http://www.kzrcw.com/Login/TalentRegisterMobile)注册成为中国孔子人才网个人会员后,点击屏幕左侧报名入口下方的“点此报名”按钮,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初审通过的进行网上打印准考证和参加面试。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中国孔子人才网(http://www.kzrcw.com/Index/Index)新闻公告页面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2021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面试准考证》,同时下载打印《2021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和《2021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
(四)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2021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面试准考证》、《2021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和《2021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诚信承诺书》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材料、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现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学历的核查。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由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
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件资料。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的,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可直接办理雇用手续。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报名的,采用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面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见《2021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面试准考证》。
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际、履职能力及职位匹配程度,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五、雇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雇用手续并签订雇用合同。对于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未雇用人员,将纳入人才储备库,今后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雇用。
本公告由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7-69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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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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